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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老人卖个菜被收10块钱?国家愧对这批老人,该宽容温柔以待

admin 162

江西有一个80多岁老人拿自家产的鸡蛋、竹笋去摆摊售卖,在一个市场里的自产自销区,被市场物业公司收取10元摊位费。

目前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责成物业公司道歉,并退回收取的摊位费。

或许有人说,市场上要赚钱的,你占了摊位,市场管理公司收取摊位费合法合规。

但话是这么说,不是所有事情合法合规就合情合理的。

目前的政策都鼓励要求企业及有关部门对特殊人群的服务要人性化一点,许多农产品市场都划有自产自销区,而且很多都是免摊位费的。

其实,在我的理解,这是政府在养老政策上的一个补充。

现在我国老龄化越来严重,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尤其是农村的老人,没有儿孙在身边,如果再不找点事干,那纯粹就是干等生命的终结。

于是,我们就需要理解那些七老八十还要种田种菜的老人。有的是贫困老人,确实还要赚点生活费;有的是孤寡老人,纯粹就是找一点事做,看着自己种的菜发芽、成长、收获,他们的余生才有盼头。

对于这些老人,国家是有亏欠的,养老金又给不了那么多,他们做些事儿,你还不给点宽容?

所以,市场管理方做的不厚道了,看到七老八十的人,摆点农产品,看一天也就卖出去二三十块钱,怎么忍心收10块摊位费?